为提升我院学生外语语言水平,增强国际竞争力,经我院与泰国清迈大学语言学院协商,我院拟选派一批在校学生到对方学校交流学习。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学院2014级学生,有一定的泰语或英语学习提升需求。
2.学业良好、身体健康、家庭经济条件许可,能完成学习任务。
二、留学安排
学习英语、泰语、法语等语种,根据学生专业安排课程,二十人小班授课。
三、留学时间
2017年8月-2017年12月,四个月语言学习一个月教学实习。
四、费用说明
学费:5000元/人,住宿费:500元/人(双人间,不含水电、网络费)。
五、学生管理
1.留学实习期间保留广西师范学院师园学院学籍、党团组织关系等,按学院规定缴纳学费。
2.经学院教务处和学生所在系部同意,我院学生可在清迈大学选修适合的课程。所修课程及成绩,在学生返校后,由对方学校将材料寄给我院,我院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认证,认证合格将计入本校学分。
3.出国留学或实习的学生由学院国际交流处、教学系部、教务处、学生工作部等部门与泰国清迈大学相关部门协同管理。
4.派出学生期满后必须按时返回我院,不得擅自延长或转往其它国家或地区。
5.学生赴泰后的有关事宜由学校国际交流处负责与泰国清迈大学语言学院协调。
六、报名方式
下载填写附件2“在校生留学学习(实习)申请表”于2017年6月21日17:00前将报名表交至综合楼三楼301国际交流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0771-4953106 18977089732
联系地址:综合楼三楼301国际交流中心办公室
附件:1.泰国清迈大学简介
国际交流中心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