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桂台高校在校生交流学习总结及2018年春季我区赴台交流生选派计划的通知》(桂教师培〔2017〕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选派学生赴台湾交流学习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全日制在校生;
(二)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无违纪记录;
(三)专业对口,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
(四)身心健康,有较强的独立自理能力。
二、入学时间及学习期限
在台学习期限为1学期,即2018年2月—2018年6月。
三、交流学校
台北海洋科技大学、台湾东南科技大学、台湾建国科技大学、台湾德明财经科技大学。
四、赴台院校简介及费用说明
具体请参看《关于做好2017年桂台高校在校生交流学习总结及2018年春季我区赴台交流生选派计划的通知》(桂教师培〔2017〕40号)(附件1)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请有意向报名赴台学习交流的同学,于2017年11月28日下班前到所在系部办公室报名,各系部于11月29日下班前将2018年春季赴台交流学习报名表(附件2)盖系部章后交至国际交流中心。
联 系 人:张玫茹
联系电话:18977089732
附件:1.《关于做好2017年桂台高校在校生交流学习总结及2018年春季我区赴台交流生选派计划的通知》(桂教师培〔2017〕40号)文件
国际交流中心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