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学期我区赴台交流生选派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师培〔2018〕3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选派学生赴台湾交流学习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全日制在校生;
(二)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无违纪记录;
(三)专业对口,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
(四)身心健康,有较强的独立自理能力。
二、入学时间及学习期限
在台学习期限为1学期,即2019年2月—2019年6月。
三、交流学校
台北海洋科技大学、东南科技大学、建国科技大学、德明财经科技大学。
四、赴台院校简介及费用说明
具体请参看《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学期我区赴台交流生选派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师培〔2018〕35号)(附件1)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请有意向报名赴台学习交流的同学,于2018年11月12日前到所在系部报名,各系部于11月15日前将2019年春季赴台交流学习报名表(附件3)盖系部章后交至行政楼五楼国际交流中心。
联系人:龚园园
联系电话:0771-4953106、19977161050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春季学期我区赴台交流生选派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桂教师培〔2018〕35号)文件
国际交流中心
2018年10月19日